20世紀80年代,歐洲等地區(qū)的發(fā)達國家面臨一個同樣的問題:經濟的迅速發(fā)展帶來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的急劇增加,垃圾填埋儒要占用大量土地,也給環(huán)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尋找新的填埋場越來越困難;混合收集的垃圾經處理后的產品質量差,許多堆肥廠也因此關閉;焚燒處理成本高,同樣也產生二次污染。因此這些發(fā)達國家提出了“資源循環(huán)”口號,開始從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向資源化方向發(fā)展,走可持續(xù)發(fā)展道路。
我國固體廢物污染控制工作起步較晚,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由于技術力量和經濟能力有限,近期內還不可能在較大范圍內實現(xiàn)“資源化”。為此我國總結國內外的經驗,提出了以 “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作為控制固體廢物污染的技術控制政策,在一段時間內以“無害化”為主,隨著經濟、技術和管理體制的發(fā)展逐步從“無害化”向“資源化”過渡。 《一)減量化
固體廢物的減量化任務主要是通過適宜的手段減少和減小固體廢物的數(shù)量和容積。這一任務的實現(xiàn),需從兩方面人手:一是對固體廢物進行處理和利用,二是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 對固體廢物進行處理和利用屬于生產過程的末端,主要是通過各種手段使垃圾減少容積或重量,如:生活垃圾采用焚燒法處理后,體積可減少80%一90%,余燼便于運輸和處置。同樣壓實、破碎可達到減量化目的。
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是從源頭開始改進或采用新的生產工藝,盡量減少或不排廢物,需從資源的綜合開發(fā)和生產過程中的物質資料的綜合利用著手。同時有必要通過政府頒布法律、法規(guī)以推廣3R思想(減量Reduce,再使用Reuse,再生利用Recycle),從量和質方面對生產、流通、消費等環(huán)節(jié)加以限制,減少垃圾的排放量。如可通過稅收優(yōu)惠,使再生包裝材料的價格低于其他材料;或通過征收廢物處置費,提高非再生包裝材料的成本,從而提高再生包裝的環(huán)保意識! (二)資源化
應該說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的歷史并不短,但技術落后,基本上是原始性的,與國際水平相差很大。只有紙張、部分玻璃瓶、金屬容器等可以回收處理,垃圾中絕大部分則送往填埋場或焚燒廠。迄今為止我國僅有極少數(shù)幾家垃圾分選廠,并且還在發(fā)展階段。由于產業(yè)調整等原因,許多機械廠準備從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設備的研制與開發(fā)。國家應該盡快制定政策和投人研究開發(fā)經費扶持資源化產業(yè)。目前,全國各城市都非常重視垃圾的處理,正在進行立項論證。當中大部分城市考慮資源化綜合處理技術,一座日處理1000 t的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綜合處理廠需要投資3000萬元。我國需要建造這種規(guī)模的垃圾處理廠至少100座,相當于30億產值。
國內這方面的研究開發(fā)剛剛起步。上海市、北京市、廣州市等正在開展垃圾分類收集。但由于分類后許多成分無法處理,只好又混合在一起運往填埋場。不解決垃圾分類后的出路問題,將會給資源化方面帶來不利影響。
‘三)無害化 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理的基本任務就是將固體廢物通過工程處理,達到不危害人體健康,不污染周圍自然環(huán)境(包括原生環(huán)境和次生環(huán)境)。目前,廢物的無害化處理工程已發(fā)展成為一門嶄新的工程技術。諸如垃圾的焚燒、衛(wèi)生填埋、堆肥、糞便的厭氧發(fā)酵、有害廢物的熱處理和解毒處理等。但是對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時也必須看到無害化處理的通用性是有限的,它們的使用都有其局限性,如焚燒垃圾需要垃圾具有較高的熱值,發(fā)酵需要垃圾有機物含量高;而且它們通常會產生二次污染,如填埋會產生滲濾液,污染地下水,焚燒會產生致癌物質。
收取
垃圾處理費是發(fā)展和完善垃圾處理產業(yè)的重要前提。國外許多垃圾焚燒廠、生物發(fā)酵廠、廢電池處理廠等,雖然在工藝上還有不完善的地方,但這些工藝均是在近幾年才發(fā)展起來的。在實施垃圾收費以前,堆肥廠的出路是出售肥料產品。但成本高于售價,堆肥廠難以維持下去。目前,情況完全改變了。垃圾收費后,生物發(fā)酵廠(堆肥廠)根本不必考慮產品(堆肥)的出路問題,而僅僅考慮工藝的先進性,二次污染控制,處理成本的降低,自動化程度的提高等。因此,所有堆肥廠(生物發(fā)酵廠)的目的是有機廢物的減量化和無害化。堆肥產品無償送給農民使用。生物發(fā)酵廠所追求的是最大限度利用廢物,如生產沼氣并用于發(fā)電等,以提高利潤,降低成本。 我國許多城市正在開展垃圾源頭分類收集,成效很大。在這方面,國外的經營值得借鑒。瑞士、德國、日本許多國家較早地進行了垃圾分類收集。在街道、企業(yè)、政府等部門放置不同顏色的垃圾桶,要求人們把玻璃制品、易腐物品、金屬制品等分開放置。總的來講,市民可以配合得很好。不過,這種分類是很不徹底的,國內外情況完全相同。如廚余物與橡膠制品、布類、竹木、樹葉等纖維質有機物、石頭、磚瓦、土等混合;金屬制品中含有鐵、鋁、銅制品以及廢電池等。這些仍然是混合物的進一步處理,是垃圾分類收集能否全面實施的關鍵。
在瑞士,易腐有機物,如來自食堂、飯館等的剩余物,均分類收集運輸至生物發(fā)酵廠處理。源頭分類的金屬類廢物,包括含鋁、銅、鐵、鋅等為主的廢物,需要進一步在分選廠分選。難降解有機廢物如塑料、化學纖維制品、布料、植物纖維以及廢紙張等可燃廢物,在垃圾分類收集系統(tǒng)中屬于一類,一般不再細分。對這類有機物,所采用的處理方法都是焚燒或制成衍生燃料提供給水泥廠使用。垃圾分選廠分選出來的廢紙張、塑料、玻璃等運往專門的再生處理廠進行處理回收。這些再生處理廠往往可支付一定費用給分選廠。因此,只要分選比較徹底,后續(xù)處理是可以自行維持下去的。
德國Sulo公司采用的是分選一生物發(fā)酵工藝。垃圾經機械分選后,大約有50%有機廢物被分選出來。對有機廢物破碎,好氧堆肥3周以上,然后好氧生物堆酵70天,使有機廢物減量50% 以上。熟堆肥過篩,根據(jù)粒徑確定其用途。大部分有機肥送給農民使用。若有機肥無出路,則填埋。這種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減量化,以降低填埋量。處理費全部由垃圾收費承擔。
可以預料,當垃圾分類收集和后處理技術發(fā)展完善后,需要進行填埋和焚燒處理的垃圾量將會明顯減少。德國等國家由于實行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需處理的垃圾量迅速降低,以前建造的一些焚燒廠和填埋場只好關閉。